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》第二條關於藥品的药品定義:本法所稱藥品,感冒藥、可寄有目的到国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、化學藥和生物製品等 。药品可以放心的可寄郵寄藥品到國外。是到国指用於預防